阳江高新区疏港大道南道路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公告
日期:2018-03-07 10:43:46  浏览量:   信息来源:

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受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委托,依据《海洋听证办法》我局将于3月22日在阳江市组织召开阳江高新区疏港大道南道路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海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阳江市海陵湾东岸,海陵岛西北侧海域,地理坐标为21˚41′30.527′′N,111˚49′41.560′′E,紧邻阳江高新区临港工业园首期用地,通过进港路与站港公路相接,向北通往阳江市区,向南通达海陵岛;进港大道从北部穿过,通至国家一类口岸阳江港;通过海港二横路可通过云阳高速快速到达粤西腹地。本项目道路平面结合现状及规划路网情况进行布设,道路设计起点与海港二横路平交,向南展线,沿线分别与规划海港三横路、海港四横路、海港五横路、海滨大道等道路平交,道路终点接规划22#码头用地,道路设计全长2671.126m,全线设置一处曲线,圆曲线半径为350m。设计标准为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双向四车道。

本项目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申请用海域面积为10.7284公顷,填海面积为10.7284ha,道路设计全长2671.126m,道路红线宽为20m。本项目通过回填海域形成陆域建设道路,路基采用抛石路基,采用抛石挤淤施工方式,项目总投资9654.6万元。

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3月22日。

(二)地点:阳江中心华邑酒店会议室3。

三、听证参加人筛选原则及确定方式

(一)筛选原则:利益相关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

(二)确定方式:根据听证事项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采取邀请的方式确定听证参加人。

四、听证会参加人享有的权利义务

(一)知悉听证事项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二)申请不公开听证及听证人员回避; 

(三)陈述主张和理由,进行申辩、举证、质证; 

(四)查阅、核实听证笔录。

(五)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参加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指挥,遵守听证会纪律

特此公告。

附件:阳江高新区疏港大道南道路工程项目宗海界址图.jpg